新華社北京5月27日電(記者杜宇)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27日發出通知,要求在抓好抗震救災工作的同時,進一步做好當前的安全生産工作,嚴防災區發生次生事故和恢復生産期間發生重特大事故、嚴防全國其他地區發生重特大事故,為奪取抗震救災鬥爭的勝利,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通知説,目前,抗震救災仍是最緊迫的任務,特別是災區防範次生事故和防範復産期間發生重特大事故的任務仍很繁重;一些地方今年以來較大以上事故時有發生,安全生産形勢依然嚴峻。各地區、各單位一定要清醒地認識和把握當前的形勢,堅定不移地一手抓抗震救災、一手抓安全生産工作;既抓好災區安全生産,又抓好其他地區的安全生産。
通知要求,四川等受災嚴重的省(市)各級安全生産監管部門和企業,要及時調整工作重點,在繼續全力抓好抗震救災工作的同時,要切實抓好防範次生事故、企業復産中的安全生産。
通知説,各地各單位要摸清易發生次生事故的行業(領域)、範圍、種類、重點和隱患的危險程度,制定治理措施和應急預案,加大整改、盯防、監測、監控力度,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堅決防範各類事故的發生。
各企業要在復産前制定切實可行的復産工作方案,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在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的基礎上,做好風險評估分析,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決不能不顧安全、湊合、簡易復産。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要嚴把審查驗收關。未經驗收合格的,一律不許復産,確保災區企業復産安全。
各地各單位都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管理,規範突發事件下的處置方案和各類人群的應對措施。要通過廣泛宣傳,使企業員工和周邊群眾、相關人員知曉警報笛聲、處置程序和撤離路線。要建立好預測、預警、預報、預防的工作機制,做到防範在先,科學、有力、有序、有效應對。
通知還要求,進一步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紮實搞好百日督查專項行動 。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産的主體責任,強化企業內部安全管理 。突出重點,強化安全生産監管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