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30日電(記者李亞傑)共青團中央30日召開“紀念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施行一週年暨地震災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研討會”。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盧雍政在研討會上表示,針對地震災區未成年人保護的特殊性,要進一步加大保護力度。
盧雍政強調,共青團組織要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指示精神,協助各級黨委和政府部門,充分發揮組織優勢,以志願者隊伍為依託,以共青團品牌工作為載體,緊緊圍繞災區青少年的最迫切需要開展工作。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要重點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未成年人優先原則,參與做好當前和中長期救助保障工作。
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幫助學生儘快復課,深入開展援建“抗震希望小學”、派遣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者開展支教、組織大學生志願者“三下鄉”和“手拉手心繫災區小夥伴”等幫扶活動,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權。
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積極做好心理安撫工作。
配合有關部門堅決打擊針對災區未成年人的各種犯罪行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與會專家認為,當前社會各界應極力做到適度關注、正確幫助受災未成年人,避免讓其成為“公眾人物”而受到二次傷害。在談到災區孤兒領養問題時,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鈞認為,要建立收養人能力評估制度,即使是親屬收養也要對其經濟、教育能力進行考察,並建議規定3個月的試領養期。
北京林業大學心理系主任朱建軍認為,心理重建並非原樣恢復,而是使青少年建立完全健康的心理,要建立災區人民心理諮詢和輔導的專門機構和隊伍,由有關部門統一協調,建立心理諮詢和輔導的長期機制。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龍翼飛説,社會救助的內容重點要向教育、保險、勞動就業、居住等方面傾斜,當前要特別抓社會救助的管理,做到善款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