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5月31日電(記者王艷明)為了規範災區消殺藥品的儲存、運輸、分發、配製和使用,嚴防發生損害人體健康、安全和環境事件的發生,甘肅對災區有關使用單位和個人提出了明確要求。
甘肅省衛生廳5月30日發出的《關於加強災區消殺藥品規範管理的緊急通知》中,對消殺藥品在災區管理使用的各個環節進行了規範。
一、儲存。消殺藥品應當儲存在陰涼、乾燥、通風、防雨處,遠離火源或熱源,保持清潔、整齊;消毒劑、殺蟲劑分開存放,符合産品保存要求;産品出入庫專人管理,須有登記並記錄備查。
二、運輸。消殺藥品應單獨運輸,勿與食品、飲料等其他物品同運。運輸過程中應加蓋防雨布。
三、分發。消殺藥品分發過程中,須專人管理,並填寫分發記錄。大包裝分成小包裝時,必須有明顯標識和詳細的使用説明。
四、配製和使用。消殺藥品在配製前,應認真閱讀産品使用説明書,按不同的消毒、殺蟲對象選擇不同的有效濃度,避免出現濃度過低達不到消殺效果,濃度過高不僅造成浪費且引起環境污染;鋻於目前災區並未出現傳染病疫情,消殺藥品的使用應科學、規範、有針對性,避免大面積盲目使用;消殺藥品使用的重點區域應在受災群眾集中安置點、災區的居留地、救援人員的居住點、現場的醫療點以及災區被污染的飲用水源等處;用藥時,應穿戴防護用品,不要讓藥液沾染皮膚和眼睛,使用中如有不良反應,應及時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