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6月2日電(記者 于長洪 肖春飛 鄒陳東)記者6月2日了解到,截至6月1日12時,全國共接收國內外社會各界捐贈款物總計415.38億元,實際到賬款物376.22億元,其中到賬捐款318.51億元,物資折價57.71億元,已向災區撥付捐贈款物合計115.22億元。
汶川大地震發生後,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投入大量資金物資,全國各地、社會各界、港澳臺同胞以及海外華僑華人踴躍捐獻,眾多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和國際友人積極支援,投入和捐贈的抗震救災資金物資數量之大,來源之廣,都屬空前。
這筆巨大的救災款物如何能夠有效用於抗震救災、真正使受災群眾受惠,一直是國內外高度關心的話題。
近日,中央紀委等五部委聯合發文,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監管提出明確要求。國務院辦公廳也下發了《加強汶川地震抗震救災捐贈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明確了對救災捐贈款物管理使用的基本原則,即“自願捐贈、不得攤派,尊重意願、專款專用,統一規劃、突出重點,公開透明、加強監管”。
只有“公開透明、加強監管”,才能不使愛心受辱。
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公開透明、加強監管”,不僅要有原則,更要有細節。6月1日,民政部頒布《汶川地震抗震救災生活類物資分配辦法》,規定物資發放點要吸收受災群眾推選的代表參與生活類物資的發放和管理工作,實行收發“實名制”。嚴禁物資發放中的優親厚友、性別歧視、年齡歧視和孤殘歧視行為。1日,四川省抗震救災指揮部也聘請了第一批308名抗震救災工作社會監督員,具體監督救災款物流向。
國人對救災物資發放的關心,體現了社會各界對災區的熱忱關注。來自公眾的每一次質疑未必都準確無誤,然而,只有透明才能驅散質疑。汶川大地震,讓國人集體傷痛,更讓國人無比凝聚,而這無疑也是一次讓國人建立充分信任的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