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4日電(記者 張曉松)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審計調查結果顯示,近年來,我國土地的有償供應比例和市場化配置比例均有所提高,市場在配置土地資源中的作用不斷增強。
審計署4日發佈2008年第4號審計結果公告,公佈了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哈爾濱、合肥、濟南、長沙、廣州、南寧和成都11個市及其所轄28個縣(市、區)2004年至2006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徵收、管理、使用及相關政策執行情況。
審計調查發現,11個城市2004年至2006年出讓土地面積佔出讓和劃撥土地總面積的73.11%,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土地面積佔出讓土地總面積的29.6%。
“而上次我們組織對10個城市2001至2002年土地出讓金審計時,這兩個比例分別是70.4%和6.3%。”審計署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司副司長翟挨才説,“這就説明土地的有償供應比例和市場化配置比例都提高了,市場在配置土地資源中的作用增強了。”
翟挨才表示,自2004年國務院部署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及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執法監察以來,各地普遍加強了對土地市場的管理,基本建立起統一供應、信息公開、地價評估、集體決策等土地市場管理基本制度。
審計結果顯示,11個城市都設有專門的土地儲備和交易機構,並逐步建立了土地出讓的信息公開、地價評估和集體決策制度。不少地方政府成立了由市縣主要領導牽頭、各主要部門參與的土地儲備經營委員會,基本做到了對土地供應的集體決策。有的地方還制定了土地出讓操作規範。
“土地市場的制度環境應該説是越來越好,促進了土地有償使用制度的推行和土地市場的健康發展。”翟挨才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