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6日電(記者杜宇)記者6日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獲悉,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宣傳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業部定於今年第四季度開展第三屆“全國農村優秀人才”表彰活動,旨在加快農村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發揮“全國農村優秀人才”表彰的激勵和引導作用。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活動擬在全國範圍內選拔100名農村優秀人才。推薦人選的範圍是:農村實用人才,包括鄉村醫療衛生人員、鄉村科技服務人員、鄉村文化工作人員、生産能手、經營能人、能工巧匠等;在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工作並做出突出成績的優秀大學畢業生。
推薦人選的條件分別是:熱愛祖國,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堅持科學發展觀,積極投身農業和農村經濟建設,在促進農村發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起到了很好的示範或帶動作用,創造了較大的經濟效益或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益。具有拼搏進取、埋頭苦幹、務實創新的精神,在工作或創業過程中有突出感人的事跡,在同行中堪稱典範。
有廣泛的社會基礎,社會影響大,群眾公認。未獲得過“全國農村優秀人才”稱號。
四部門要求,人選的推薦工作要充分發揚民主,認真貫徹群眾路線。在選拔過程中,要廣泛聽取群眾意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對推薦人選進行審核後,在人選推薦的地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