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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對抗震過渡安置房等價格採取最高限價干預措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1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西安6月10日電(記者許祖華)陜西省最近決定自6月7日起對陜西抗震過渡安置房等救災物資採取最高限價干預措施,對活動板房及主要原材料採取市場限價措施。

    為保障抗震救災安置工作的順利開展,穩定抗震救災過渡安置房等物資的市場價格,嚴厲打擊哄抬救災物資價格、利用救災物資牟取暴利的價格違法行為,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准,陜西省物價局、省建設廳、省民政廳、省交通廳近日聯合下發緊急通知,決定對抗震過渡安置房等救災物資採取最高限價干預措施。

    其中,彩鋼板市場限價10000元/噸、型鋼市場限價6000元/噸、聚苯乙烯市場限價17000元/噸、成品活動板房市場限價420元/平方米。災區恢復重建就地取材的磚、瓦、沙、石等建材價格原則上限制在震前價格水平。

    通知指出,省內活動板房生産企業應首先保證陜西抗震救災的需要,凡違反最高限價外銷牟利者,其差價部分視為價格違法資金,由各地物價部門從嚴查處上繳國庫。穩定陜西災區所需過渡安置房等救災物資的運輸價格,對過渡安置房等救災物資的運輸車輛繼續免收車輛通行費。

    通知要求,各級物價、建設、民政、交通等部門應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加強協作配合,保證抗震救災物資的生産供應。物價部門應加強對救災物資價格的監管,對轄區內抗震救災物資的生産、加工、銷售、運輸企業組織召開價格告誡會,宣傳限價政策,並確保“12358”價格舉報電話24小時暢通,加強市場檢查,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利用救災牟取暴利、串通漲價、不執行收費減免政策的價格違法行為,確保救災物資市場價格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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