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3日電(記者張曉松)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建材市場監管,嚴把建材質量關,重點查處無證無照或超範圍生産經營建材等十種違法行為,支持地震災區災後重建。
記者13日從工商總局了解到,各地將以災區重建必需的鋼材、水泥、木材和重要裝飾材料等建材和建材交易市場為重點,嚴把建材質量關,重點查處以下十種行為:
——無證無照或超範圍生産經營建材;
——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建材;
——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産的“地條鋼”及其製品;
——銷售包裝標誌不全、標號與質量不符、強度等指標不合格的水泥;
——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假冒或倣冒他人建材産品商標;
——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
——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
——利用廣告對産品質量做虛假宣傳;
——欺行霸市,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
工商總局同時要求各地嚴格建材市場準入,依法規範市場主體;加強建材質量監測工作,嚴把建材質量關;加大案件查處和協查力度,有效打擊和防範違法行為;強化建材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改進建材市場監管機制;認真做好協調配合工作,增強市場監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