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6月14日電(記者梁娟)陜西省漢中市政府日前出臺城鄉受災群眾建房工作的意見,要求寧強縣、略陽縣重建、新建建築抗震標準按烈度8度設防。農村受災群眾建房每戶按2萬元標準補助。受災群眾建房所需水泥、鋼材、磚瓦、砂石等建築材料價格不得超5月11日災前水平。
意見要求農村重建房屋應根據實際情況,修建磚混結構或木結構房屋,實施整村搬遷的集中居住區,相關部門要優先安排配套項目和專項資金,解決供水、供電、道路、通訊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分散建房的,要逐步改善配套設施。
農村受災群眾建房補助對象的確定按照民政部門災後重建工作規程辦理。農村居民住房因震災倒塌、嚴重損壞,造成無房的,列入補助範圍;農村居民因震災一般性損壞房屋的修繕列入補助範圍。建房補助每戶按2萬元標準補助。
據介紹,城鄉受災群眾建房原則上實行零收費,相關審批手續從簡從速。屬原基翻建和重建的不再審批,異地新建的儘量簡化手續。
受災群眾建房所需水泥、鋼材、磚瓦、砂石等建築材料價格不得超過5月11日災前水平。物價部門要向社會公示各類建築材料災前價格,加大監控力度。受災群眾建房所需木材,在房前屋後自留山採伐的,可按需用量先指定採伐,後補辦審批手續。城鎮倒房戶和嚴重危房戶,由房管部門在調查登記的基礎上,列入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享受對象,幫助解決其住房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