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6月16日電(記者蔣芳)無錫市近日出臺《無錫市太湖藍藻打撈巡查督查工作實施細則》,強調要加大藍藻巡查督查力度,落實責任,規範工作流程。每日巡查督查結果也將由專人負責匯總,向主管部門“一日一報”。
據了解,督查工作主要由無錫市直屬小組、濱湖新區小組、宜興小組、湖面小組組成。《細則》落實專人負責各藍藻打撈點的督查工作,明確分工,責任到人。《細則》規定各督查小組巡查督查按規範進行,每天巡查督查須做好原始記錄和相關臺賬,巡查督查內容包括:天氣、溫度、風向、風力、巡查督查時間地點、藍藻分佈情況、打撈船隻作業情況、人員分配情況等。
每天巡查督查結束後由專人負責匯總,向無錫市太湖藍藻打撈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報送巡查督查專題日報、專報、簡報。對巡查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各組及時向無錫市太湖藍藻打撈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彙報,以求最短時間內得以協調解決,確保藍藻打撈工作有序有效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