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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議災後搶救保護羌族文化要按文化規律辦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1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6月16日電(記者陳菲)“搶救和保護羌族文化已是一個刻不容緩的緊急任務。”針對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羌族文化的保護和搶救工作,中央民族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丹珠昂奔日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民族文化的災後重建是百年大計,一定要按文化規律辦事。

    國家剛剛出臺的《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充分關注了民族文化的搶救保護,其中規定:“對尚可保留的不可移動的文物和具有歷史價值與少數民族特色的建築物、構築物以及歷史建築,應當採取加固措施;對無法保留但將來可能恢復重建的,應當收集整理影像資料。”

    “這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文化和民族文化的高度重視和尊重,且求實、具體。”丹珠昂奔説,羌族是一個有著悠久歷史的民族,自炎黃始即為中華大地之居民,其悠久的文化承載著豐富的人文印記——古老的碉樓、眾多的遺跡、語言、文學藝術、建築、特殊的生産生活方式等,獨具特色、彌足珍貴。

    丹珠昂奔建議,民族文化的災後重建一定要按文化規律辦事,在重建中要儘量聽取專家學者的意見,要有學科評估和科學精神的基本指導。

    首先,要強調搶救保護第一。將那些破碎、被毀的文化採取必要措施搶救、收集、整理,選其重點,擇其優長,取其殊有,能搶救保護的儘量搶救保護,能復原的儘量復原重建,留住那些珍貴的民族記憶。

    其次,既要注意搶救保護具形的物質文化遺産,也注意搶救保護無形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同時根據目前的特殊需要,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保護那些文化生産技能和掌握、從事特殊文化生産的人(比如一些重要的文化工藝、文化傳承人等)。

    其三,充分尊重民族文化之載體——民族群體的文化需要、文化情感、文化價值取向和他們對於災後重建中文化建設的意願。在建設物質家園的同時,建設好精神、文化家園,使廣大受災群眾在災後既有衣食居所、也有自己熟悉的文化環境,尤其是那些具有典型意義的文化形式和文化場所,得到應有的精神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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