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6月18日電(記者梁娟、孫鐵翔)陜西省交通廳、省民政廳日前聯合發出通告,規範抗震救災“綠色通道”管理,要求救災物資車輛必須持專用標誌,在有效期限內和規定線路上通行方可免收通行費。由省內始發的救災車輛如果超限超載,各收費站將不予免費。
據了解,根據抗震救災特別是災後重建進入依法推進的新階段,按照國家和省政府的有關要求,陜西省有關部門將進一步規範抗震救災“綠色通道”管理。今後,各公路收費站對持有外省地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制發的“救災安置房物資”專用標誌、運輸過渡安置房建設物資的車輛,在有效期限內免費通行,並保證其優先通行。對省內始發運輸救災物資的車輛,在“救災安置房物資”證件上加蓋“陜西省抗震救災物資運輸專用章”,在有效期限內和規定線路上免費通行。
抗震救災“綠色通道”車輛應主動接受各公路收費站的檢查,對偽造證件、塗改證件、車證不符或超限超載的車輛,各公路收費站將不予免費。
據了解,陜西省抗震救災“綠色通道”于5月13日開通以來,已累計免費通行各類救災車輛1044151輛,免收通行費2849萬元,有效提高了救災車輛通行效率,為救災物資順利抵達災區提供了基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