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6月23日電(記者王志)為確保南水北調山東段水質達標,山東省建立生態環境保護“連環責任制”,對流入南水北調工程必經水域的大汶河流域相關市,開展河道上下游協議生態補償試點,有效調動了利益相關地域的環境保護積極性。
記者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南水北調工程路經山東第二大淡水湖--東平湖,是南水北調東線工程的輸水走廊和重要的調蓄區,其所在的大汶河流域涉及萊蕪、泰安兩市轄區內的8個縣(市、區)。
為建立重點流域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山東省財政廳、環保局經與相關市多方協商,最終達成由省級財政和泰安、萊蕪兩市財政共同籌資2000萬元,在南水北調大汶河流域先行試點上下游協議生態補償。
據了解,山東大汶河流域上下游協議生態補償試點堅持“治理補償、污染賠償;責任明確、上下聯動;政府主導、整體推進”的原則,以流域水質狀況作為依據,按照上年度跨界斷面水質自動監測數據(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的年平均值進行考核。如果萊蕪市水質比上年好轉,則由泰安市補償萊蕪市;如果萊蕪市水質比上年惡化,則由萊蕪市向泰安市賠償。
如果東平湖水質比上年好轉,則由山東省級補償泰安市;如果東平湖水質比上年惡化,則由泰安市向省級賠償。兩市和省級具體補償或賠償額度,根據水質變化情況核定。兩市所獲補償資金主要用於大汶河流域污染防治,以及獎勵為環境保護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或個人。
山東明確規定,補償資金堅持“單獨核算、專款專用、跟蹤問效”的原則,實行專賬核算。對弄虛作假、冒領多領補償資金的單位和個人,將視情節輕重追回撥款,並按有關規定給予有關責任人紀律處分,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以確保補償資金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