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5日電(記者 姚均芳 王宇)記者15日從中國人民銀行了解到,人民銀行副行長劉士余近日表示,金融業支持巨災應急和災後重建必須堅持市場化、法制化和商業可持續原則,注重防止道德風險和信用風險,要努力發揮好金融業支持巨災應急和災後重建的重要支撐作用。
劉士余在近日召開的“巨災應對與金融支持國際研討會”上説,今年年初我國南方大範圍雨雪冰凍災害和“5·12”汶川特大地震兩次巨大災情沒有影響我國經濟運行的基本面,但對因災形成的信貸資産損失、地震災後重建的資金需求和災害對我國經濟金融運行的後續性影響要進一步密切觀察。各金融機構要進一步細化完善各項金融支持與服務措施,全方位做好汶川地震災後重建的各項金融支持與服務工作。
他表示,要協調發揮財政、銀行、證券、保險和社會閒置資金等各自的功能和作用,妥善處置災區企業和居民因災形成的大量不良資産,有效利用金融市場提供災後重建的金融服務,準確把握災後重建的信貸著力點,加強巨災應對的管理制度和機制建設,努力發揮好金融業支持巨災應急和災後重建的重要支撐作用。
劉士余指出,深入總結我國金融業應對巨災的實踐經驗,充分借鑒國際好經驗、好做法,針對我國金融業在“5·12”汶川特大地震救災應急過程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全方位做好巨災應急和災後重建的各項金融支持與服務工作,加快研究建立我國金融業應對巨災的長效機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