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5日電(吳思、杜宇)記者25日從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獲悉,針對廣西右江礦務局那讀煤礦“7·21”透水事故,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日前聯合發出通報,要求各單位進一步抓好水患防治,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産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通報説,2008年7月21日15時15分左右,廣西壯族自治區右江礦務局那讀煤礦井下掘進工作面發生一起特大透水事故。截至23日21時,已有21人獲救生還,7人死亡,尚有29人下落不明。
通報稱,該礦在探水過程中,發現透水徵兆,但未及時採取措施,致使上部採空區積水潰入,水量約1.5萬立方米,導致回採工作面被淹。透水事故的具體原因還待進一步調查。這起事故的發生,反映出該礦安全生産意識薄弱,安全責任不落實,基礎管理混亂,探放水措施不到位,教訓極為深刻。
安全監管總局要求各地區、各煤礦企業要加大煤礦水害等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實加強煤礦老空(窯)水防治工作,礦井有突水預兆時,應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員;加強煤礦防治水基礎工作,落實煤礦防治水措施;著力抓好雨季“三防”工作,嚴防淹井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進一步加強煤礦防治水工作的監督監察,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發生事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通報同時要求,各單位在重點抓好水患防治的同時,要對煤礦的瓦斯、火、煤塵、頂板等災害,加強防範,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促進煤礦安全生産狀況持續穩定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