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5日電(吳晶、于春生)記者25日從教育部獲悉,去年下半年以來,我國共有400余萬名高校學生獲得獎、免、貸、助、補等不同形式的資助。
教育部財務司巡視員、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25日在例行的發佈會上説,我國自去年5月建立起來的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在制度上基本能夠保證每一位考上全日制公辦普通高校的學生不會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據介紹,新的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綠色通道”、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師範生免費教育、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考上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首先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註冊。入校後,學校將對其家庭經濟情況進行核實。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儉學為輔。此外,國家還積極鼓勵社會力量面向高校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崔邦焱説,執行近10年的“綠色通道”政策今年將覆蓋到所有全日制普通高校。2007年,有42萬名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通過“綠色通道”順利入學,佔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10.3%;每年全國高校平均有20%的在校生獲得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的國家助學金,2007至2008學年,全國有347萬名學生獲得此項資助;每年全國高校有3%的在校生獲得每人每年5000元的國家勵志獎學金,2007至2008學年,全國有52萬名學生獲得此項資助;每年有5萬人獲得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國家助學貸款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
此外,學生可以參與勤工助學,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每小時最低8元的合法報酬;各級政府和高校對遇到特殊性、突發性困難的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無償的特殊困難補助;國家對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學生,特別是其中的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實行減免學費政策。
據統計,2007年,全國公辦和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包括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總數為1999.26萬人,其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約407.71萬人,佔在校生總數的20.39%。全國公辦和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總金額約為272.92億元,比2006年增長49.34%。
2007年,國家向72.85萬名學生發放了國家助學貸款,減免了26.82萬名學生的學費,向179.51萬人次的學生發放困難補助,向270.74萬人次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針對物價上漲的問題,還向929.68萬名高校學生發放糧、油、副食品價格補貼。
崔邦焱特別指出,自2007年秋季新學期開學,北京師範大學等6所教育部所屬師範大學的免費教育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
他強調,有關部門高度重視汶川地震重災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問題,正在研究制定相關資助政策。“保證每一位考上公辦普通高校,特別是來自地震重災區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