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江國成、周丹丹)據國家有關部門負責人14日介紹,我國將通過多種渠道籌集約1萬億元資金,用於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
這位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約1萬億元資金中,中央財政資金只佔其中一部分,主要發揮引導作用。大部分資金要充分發揮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包括地方財政、對口支援、社會募集、資本市場融資、國內銀行貸款、國際組織貸款、城鄉居民自有和自籌資金、企業自有和自籌資金、創新融資以及其他等多種渠道籌措,為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資金保障。
這位負責人表示,恢復重建範圍廣、任務重,資金總需求是根據規劃確定的目標和包括城鄉住房、城鎮建設、農村建設、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産業重建、防災減災、生態環境、精神家園等方面恢復重建任務測算出來的。
8月12日,國家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組向國內外公佈《國家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公開徵求意見稿)》,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
汶川地震發生後不久,國務院就決定開展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的編制工作,專門成立了災後重建規劃組。規劃組成立以來,數十次深入災區開展實地調研,傾聽災區群眾的心聲,了解地方政府的想法,聽取各界專家的建議。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數百位專家,經過調查研究和評估論證,完成了《汶川地震災害範圍評估結果》、《汶川地震災害損失匯總與評估報告》、《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