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9日電(記者羅沙、韓潔)財政部相關負責人19日表示,中小企業是推動經濟增長,促進就業的重要力量。為幫助解決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中央財政將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今年中央財政安排中小企業專項資金35.1億元,努力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據財政部介紹,中央財政近年來先後設立了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專項補助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中小企業平臺式服務體系專項補助資金等六項專項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截至2007年末,中央財政已累計安排這六項專項資金近170億元。
為減輕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的稅收負擔,中央財政近年來還出臺了一系列針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業發展。同時,為支持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中央財政自2006年起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專門支出用於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開展,逐步建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損失補償機制。
財政部相關統計顯示,2006年至2007年,中央財政共安排2.38億元,支持了266家擔保機構。2006年開展的中小企業擔保業務總額約700億元,佔全國擔保機構擔保業務總額的22%。2007年中央財政安排1.88億元支持的188家擔保機構,約佔全國擔保機構總戶數的5%。
2008年,中央財政預算將安排2億元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此外,對納入全國試點範圍的非營利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對其從事擔保業務取得的收入,3年內免徵營業稅。
財政部表示,財稅政策對擔保行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導向作用,增強了擔保機構的抗風險能力,有效地激勵了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貸款的積極性,促進了擔保行業的規範發展。同時提升了中小企業的信用度,擴大了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信貸規模,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和擔保難問題發揮了積極作用。
中央財政促進就業再就業的政策措施,也促進了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發展。財政部數據顯示,2002年以來,我國對下崗失業人員實施了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截至2007年末,全國小額擔保貸款餘額98.52億元,中央財政累計撥付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資金11.63億元。2008年,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貼息貸款額度將擴大到200萬元,同時建立貸款獎勵和風險補償機制,進一步發揮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