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2日電(記者 韓潔 羅沙)財政部和農業部近日聯合發佈通知,要求各地有關部門進一步貫徹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通過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人員培訓等多種途徑規範農合社財務管理工作,推動農合社健康有序發展。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2007年12月財政部發佈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範圍內實施。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推動農合社健康有序發展,必須要組織好各項資金活動,處理好各種財務關係,準確記錄和反映農合社生産運營狀況和財務運行情況。
兩部門在通知中指出,讓更多的農合社會計人員及時熟悉掌握新實施的《制度》,儘快規範農合社的財務管理工作是當前一項十分重要和緊迫的任務。各級財政部門、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積極利用媒體、網絡、培訓、專題講座、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開展各種宣傳學習活動,加強農合社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
此外,通知還指出,在貫徹落實《制度》中,各級財政部門及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依法行政,嚴格保護農民利益,注意民主決策和部門間相互配合。要認真總結《制度》執行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反饋財政部和農業部。
財政部表示,隨著農合社的逐漸發展成熟、業務不斷豐富擴大,相關政策措施逐步明確,財政部將對《制度》適時作進一步的修訂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