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9月6日電(李富、李澤兵)內蒙古赤峰市敖漢旗公安局提供的消息説,截至9月4日,敖漢旗“8·30爆炸案”4名重大事故責任人——法人代表許某和股東尉某某、王某某、劉某某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4名投案自首者和案發當天被抓獲的3名責任人現均被依法刑事拘留。至此,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已歸案7人,對最後1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劉某的抓捕工作正在進行中。
8月30日,赤峰市敖漢旗鑫鑫花炮有限責任公司廠區發生爆炸,造成15人死亡、6人受傷。據調查,這起安全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鑫鑫花炮公司違章改變工房用途,工人違章在稱量間配藥而引發連鎖爆炸,事故損毀了大約50間工房。
據介紹,爆炸事故發生後,鑫鑫花炮有限責任公司包括法人代表在內的多名股東出逃。敖漢旗公安局立即組成案件偵破小組,迅速開展了抓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