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9月8日電(記者陳思武)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屆立法會選舉的投票結果8日上午8時50分許正式揭曉,60名候選人成功當選新一屆立法會議員。新一屆立法會將從今年10月1日起的4年任期內行使香港基本法賦予的職權。
香港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彭鍵基當日上午宣佈:香港特區第四屆立法會選舉參加地方選區投票的選民為152.4萬人,總體投票率為45.2%;功能界別投票的選民為12.7萬人,投票率為60.3%。
香港特區第四屆立法會選舉的投票從7日早7時30分開始,至當晚10時55分結束,投票時間共持續約15個小時。這次立法會選舉地方選區登記選民人數達337萬人,比上屆增加5%。28個功能界別正式登記選民達23萬人,比上屆增加15%。
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7日深夜巡視港島黃泥涌體育館點票站後對新聞界表示,這次選舉過程一如既往在公平、公開、公正的情況下進行,特區政府希望在來年與新一屆立法會一起創建更加和諧及合作的行政、立法關係,共同面對經濟放緩的挑戰,為香港市民服務。
立法會是香港特區的立法機構。香港特區第四屆立法會選舉分為地方選區選舉和功能界別選舉兩個部分,地方選區和功能界別各自選出30名議員,組成特區新一屆立法會。在7日舉行的選舉中,142名候選人參與競逐了5個地方選區的30個議席;12個功能界別的14名候選人在無競爭對手的情況下自動當選,其餘16個功能界別的45名候選人通過選舉産生了另外16個議席。 而香港回歸祖國前,立法局議員由港英當局委任。
香港基本法規定:“立法會的産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致全部議員由普選産生的目標。”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2004年4月26日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08年立法會産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2008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屆立法會的選舉,不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産生的辦法,功能團體和分區直選産生的議員各佔半數的比例維持不變,立法會對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維持不變。
根據這一規定,香港特區第四屆立法會的60個議席組成與第三屆一樣:分區直選議席為30席,功能團體選舉的議席維持30席不變。
香港基本法還規定,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第四屆立法會議員的任期從2008年10月1日開始,任期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