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9月18日電(記者伍皓、關桂峰)雲南省委以“孟連事件”為鑒,明確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幹部,不得隨意給反映問題的群眾扣“刁民”“惡勢力”等帽子。
7月19日,雲南省普洱市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發生一起警民衝突事件,造成2名村民死亡,41名民警、3名幹部、17名村民受傷,9輛執行任務車輛被砸壞。雲南省委日前決定,以“孟連事件”為案例,在全省黨員幹部中廣泛開展專題教育活動,認真總結和反思深刻教訓,探討研究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
雲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李漢柏在作動員講話時明確提出,不要一味指責群眾要求過高、無理取鬧,更不能隨意地給反映問題的群眾扣上“刁民”“惡勢力”等帽子。他指出,“孟連事件”表面上是警民衝突,實質上是膠農與橡膠企業長期的經濟利益糾紛引發的衝突,但孟連縣當初卻將其定性為“農村惡勢力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導致決策失誤,處置不當,矛盾激化。
“各種群體性事件雖然誘因複雜,但矛盾的焦點都集中在黨委、政府和群眾的關繫上,往往與黨委政府決策不當、工作不力、作風不實等問題有關。”李漢柏説,“實踐證明,人民內部矛盾中大多數群眾的共同訴求都有合理的地方,絕大多數群眾是講道理的。領導幹部一定要多從自己身上找原因,不能一味指責群眾,甚至給上訪群眾亂扣帽子。”
雲南省委還要求,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時,嚴禁動輒把公安機關推到第一線,絕不允許用專政的手段對付人民群眾,防止因處置不妥而導致事態擴大升級,防止非對抗性矛盾轉化為對抗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