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2日電 根據國家處理奶粉事件領導小組事故調查組調查,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是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依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鋻於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莊市委書記吳顯國同志對三鹿牌奶粉事件負有領導責任,對事件未及時上報、處置不力負有直接責任,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免去吳顯國同志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莊市委書記職務;鋻於在多家奶製品企業部分産品含有三聚氰胺的事件中,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監管缺失,對此,局長李長江同志負有領導責任,同意接受李長江同志引咎辭去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長職務的請求。
三鹿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涉嫌犯罪
石家莊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對
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未及時上報處置不力
新華社北京9月22日電 經國家處理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領導小組事故調查組調查:三鹿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涉嫌犯罪,石家莊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對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未及時上報,處置不力。
經調查,2007年12月以來,石家莊三鹿集團公司陸續接到消費者關於嬰幼兒食用三鹿牌奶粉出現疾患的投訴。經企業檢驗,2008年6月份已發現奶粉中非蛋白氮含量異常,後確定其産品中含有三聚氰胺,有關問題仍在深入調查中。8月2日,三鹿集團公司向石家莊市政府做了報告。在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2日的8個月中,三鹿集團公司未向石家莊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也未採取積極補救措施,導致事態進一步擴大。三鹿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石家莊市政府2008年8月2日接到三鹿集團公司關於三鹿牌奶粉問題的報告後,雖然採取了一些措施,但直至9月9日才向河北省政府報告三鹿牌奶粉問題。調查表明,8月2日至9月8日的38天中,石家莊市委、市政府未就三鹿牌奶粉問題向河北省委、省政府做過任何報告,也未向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違反了有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規定。
9月10日以來,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連續作出指示批示,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和國務院多次召開會議,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國務院啟動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級)應急響應。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救治患兒,全面清查問題奶粉,深入調查事件原因和責任,並及時向社會公開發佈了信息,向世界衛生組織、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以及有關國家通報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