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7日電(記者隋笑飛)全國“掃黃打非”辦、新聞出版總署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開展嚴厲打擊非法報刊專項行動的通知》,決定在國慶節期間一直到10月31日,在全國進一步開展嚴厲打擊非法報刊專項行動,並以此為契機,持續加大治理非法報刊和市場監管力度,確保出版物市場平穩有序。
通知説,要精心組織和實施市場清查工作。各地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對報刊市場進行高密度的拉網式清查,對報刊發行公司、批發零售店(點)、物流中心、貨運站等反復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網點。要對郵局報刊發行公司、當地主要報紙設立的報刊發行公司進行重點檢查,堅決杜絕夾帶發行非法報刊的行為。
通知指出,要嚴厲查處各類非法違規報刊經營活動。要把打擊非法報刊與整頓正規報刊結合起來,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堅決糾正、嚴肅處理正規報刊買賣刊號、一號多刊等問題。做到一手嚴厲打擊非法報刊,一手教育和懲戒違規違法的正規報刊,兩手都要硬,兩手措施都要到位。無論是非法報刊還是正規報刊,凡構成違法犯罪的,務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重典懲治,追究責任,以儆效尤。要顧全大局,破除“地方保護”和“説情風”,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加大行業監管力度。
通知指出,要落實責任,務求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地各部門要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制定具體措施,加強工作的針對性,突出工作重點,有什麼問題就治理什麼問題,什麼問題突出就重點整治什麼問題,務見成效。各級“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作為“掃黃打非”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擔負起領導職責。各地“掃黃打非”辦公室要認真履行部署、指導、協調、督辦的職能,及時收集、匯總、通報工作情況,協調查辦案件,加強督促檢查。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要切實擔負起打擊非法報刊、治理非法出版行為、整頓出版物市場的責任。
通知強調,要健全完善報刊市場監管長效機制。要注意借鑒已有的“掃黃打非”有效機制和經驗,把開展“掃黃打非”專項行動和經常性依法管理緊密結合起來。明確打擊非法報刊是“掃黃打非”和市場監管的長期任務,明確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對報刊市場監管的主體責任,明確其他有關部門對報刊市場監管的職責,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形成有效鏈結的監管機制,並切實發揮長效監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