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試驗田”開始,創造對外開放奇跡
——記改革開放三十年經濟特區和國家級開發區發展
新華社北京9月30日電(記者 王優玲)我國的對外開放,是從建立深圳等四個經濟特區開始,到沿海、沿江、沿邊城市,再到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全面開放。這個過程,國內無先例可循,國外無模式照搬,但我國從經濟特區“試驗田”開始,在摸索中前行,創造了對外開放的偉大奇跡。
從經濟特區到國家級開發區:對外開放梯次發展
1980年8月26日,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國務院提出的在廣東省深圳、珠海、汕頭和福建省廈門建立經濟特區的決定。1988年4月國務院批准海南辦省建特區。
上世紀90年代,我國興辦浦東新區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進一步開放沿邊、沿江和內陸地區。在此過程中,經濟特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區、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特殊經濟功能區作為我國吸收外資的重要平臺,將經濟特區的開放模式延伸到全國,充分發揮了産業集聚效應和區域輻射效應,對地方經濟發展的貢獻不斷增大。
從經濟特區到國家級開發區,我國對外開放從沿海到中西部全面展開的梯次發展進程得到了集中體現。成為實現“東部率先”“中部崛起”“西部開發”“東北振興”戰略目標的重要支撐點,構建了“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沿海經濟開放區-內地”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對外開放格局。
承載國家對外開放戰略:經濟特區和國家級開發區發揮窗口、示範作用
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經濟特區和國家級開發區在體制創新、科技創新、城市建設、對外開放、調整産業結構、集約利用土地等方面積累了重要經驗,發揮了窗口、示範、輻射和帶動作用,成為促進本地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二十多年來,經濟特區和國家級開發區以矚目的成績,為我國創造了世界經濟發展史上的奇跡。深圳經濟特區從一個以加工貿易為主的邊陲小鎮發展成為經濟總量在全國大中城市排名第四的現代化大都市;廈門經濟特區發展成國際知名的工貿旅遊濱海現代化城市;珠海、汕頭、海南都為我國對外開放探索了許多成功的寶貴經驗。
“十五”期間,國家級開發區地區生産總值年均增長34.51%,對全國國內生産總值增長的貢獻率達到6.2%以上。2007年,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GDP達12696億元,增長25.48%,比全國增幅高14.02個百分點;實現稅收收入2037億元,增長29.73%,佔全國稅收收入的4%以上。
經濟特區和國家級開發區是對外開放的前沿。在發展過程中,注重借鑒國際先進管理經驗,適應經濟全球化和産業轉移的要求,吸引了一大批面向國際市場的先進製造業項目,推動了産業結構優化升級。
經濟特區和國家級開發區集聚了一批涉及電子信息、生物技術、新材料、光機電一體化、航空航天、環境保護、海洋技術等領域的高新技術産業群,逐步形成了我國發展高新技術産業的重要基地。2007年,國家級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實現工業總産值18898億元,佔國家級開發區工業總産值的49.2%;機電産品出口1424億美元;高新技術産品出口1151億美元。財政累計投入科技活動經費支出總額598億元,區內企業擁有專利數33442件。截至2007年底,共引進高新技術項目超過4000個,設立研發機構1354個。
續寫輝煌,繼續拓展對外開放廣度、深度
經濟特區和國家級開發區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已形成投資環境優勢、管理體制優勢、産業聚集優勢、各類人才優勢等不可替代的優勢,初步形成了參與國際分工的開放型經濟體系,在體制改革、制度創新等諸多方面進行了積極嘗試,取得了明顯成效。
展望未來,它們將進一步發揮改革開放的排頭兵作用,堅持“三為主,二致力,一促進”的發展方針,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拓展對外開放廣度和深度,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
按照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化沿海開放,加快內地開放,提升沿邊開放,實現對內對外開放相互促進”和“創新利用外資方式,優化利用外資結構,發揮利用外資在推動自主創新、産業升級、區域協調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進一步提高發展的質量和水平。
此外,我國還將繼續積極有效利用外資,優化産業結構,發展高新技術産業;落實中部崛起、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有關政策,推動産業梯度轉移,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抓住新一輪全球産業轉移的機遇,吸引更多高附加值和高技術含量的高端製造、研發環節和現代服務業投資,發展和承接服務外包業務;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改善綜合投資環境,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和諧開發區,實現又好又快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