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10月14日電(記者 王立芳)記者14日從廣西河池市政府獲悉,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河池市對“10·3”砷污染事件責任人進行嚴格問責,5名在污染事件中執行不力的領導幹部被免職。
被免職的5名領導幹部分別是:河池市環境保護局局長韋昌澤,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政府副區長甘虹原,河池市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趙仕釗,河池市環境保護局金城江區分局局長余現安,河池市金城江區東江鎮鎮長韋治。
10月3日,河池市金城江區東江鎮加遼社區下倫屯、江葉屯部分村民出現面部、眼瞼浮腫,伴隨噁心、視力模糊等症狀,後經醫院檢查,共有450名村民出現尿砷超標情況。經衛生和環保部門檢測,初步斷定,這起砷污染事件是柳州華錫集團金海冶金化工分公司排放的廢水砷含量超標、污染村民飲用水所致。
目前,河池市已責成金海冶金化工分公司切實配合做好各項處置工作:一是立即停産整頓,停止污水排放,對現有污水堅決按專家組意見處置,防止新的污染産生;二是提供經費保障,保障中毒患者治療所需的一切費用,讓中毒患者能夠得到順利醫治。
10月13日河池市委、市政府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河池市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指出,此次砷污染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是,企業違法違規排污、超負荷生産,企業環保基礎薄弱、制度不健全、監管不到位;監管部門監管制度不嚴、打擊不力、隱患排查不全面、處理不徹底等。雖然這起事故得到了妥善處理,但影響十分惡劣,既嚴重損害了政府的良好形象,又損害了民眾的切身利益,更是暴露出了有關部門對環保問題監管不力等問題。
河池市政府表示,將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在查處案件過程中,立足解決實際問題,督促企業落實整改措施,加大環保投入,完善環保設施,堅決從源頭上遏制環境污染;全面排查,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污染隱患開展專項整治,不留死角,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