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0月15日電(記者楊金志)從2008年11月1日起,除特殊公務車外,上海各級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車按牌號尾數每週停開一天。
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陳啟偉15日在上海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發佈了這一消息。他説,為了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全民節能行動的通知》,上海市政府辦公廳最新制定了《關於本市深入開展全民節能行動的通知》。減少公務車的使用,是這一通知的主要內容之一。根據通知要求,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開公務車牌號尾數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陳啟偉説,為了控制車輛油耗,上海還將同時加快推進公務車改革;倡導其他單位和個人參照上述原則每週少開一天車,更多選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加速淘汰能耗高、排放超標的老舊車型,停止使用環保不達標、高油耗的公務車輛。
上海《關於本市深入開展全民節能行動的通知》還規定,公共建築室內空調溫度設置夏季不得低於26攝氏度,冬季不得高於20攝氏度。物業管理部門應充分利用空調余冷(熱),適時提前關閉中央空調系統。
在降低照明能耗方面,上海市還規定,行政機關辦公、會議等場所今年內應全部採用節能光源,減少照明用電。嚴格控制辦公樓景觀照明系統的開啟時間和頻率。高溫、冰凍、雨雪等用電高峰時段關閉所有的景觀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