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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刺激農村消費 擴大“家電下鄉”的試點範圍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2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0月21日電(記者韓潔、羅沙)繼去年12月起在山東(含青島)、河南、四川三個省份啟動“家電下鄉”試點,財政部和商務部近日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將試點範圍進一步擴大至12個地區,包括內蒙古、遼寧(含大連)、黑龍江、安徽、湖北、湖南、廣西、重慶、陜西等省、自治區、直轄市。

    根據兩部門聯合下發的最新《家電下鄉推廣工作方案》,家電下鄉在各地區實施的時間統一暫定為4年。山東(含青島)、河南、四川等省和計劃單列市可以執行到2011年11月底。內蒙古、遼寧(含大連)、黑龍江、安徽、湖北、湖南、廣西、重慶、陜西等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從2008年12月1日開始,到2012年11月底止。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財政補貼家電下鄉政策,有利於調動農民購買家電積極性,改善農民生活條件,也有利於引導企業建立適合農村消費特點的生産和流通體系,擴大內需並改善農村消費環境,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重要惠農措施。

    新的推廣方案與此前三個省份實施的方案一大不同是,推廣的家電産品數量增加為四種,在“彩電、電冰箱(含冷櫃)、手機”的基礎上新增加“洗衣機”。

    兩部門表示,根據試點及調查情況,這四類産品都是受農民歡迎、市場潛力大的産品。今後還將根據農民需求情況,對家電下鄉推廣産品進行適當補充和調整。

    為確保家電下鄉産品符合農村消費特點、切實維護農民利益,商務部、財政部將制定相關産品標準,並通過招標方式確定具體補貼産品型號及銷售最高限價。兩部門還將通過招標方式選擇承擔家電下鄉任務的銷售企業,並向社會公佈。

    推廣方案指出,承擔家電下鄉任務的銷售企業應具有較強實力、信譽好、農村市場網絡健全,可以是零售企業,也可以是生産企業設立的經銷公司或省級代理商。鼓勵工商聯手,引導企業建立面向農村的家電生産流通體系。具體招標工作由商務部、財政部負責組織實施。

    新方案沿用了先前試點的財政補貼政策和補貼資金安排。對實施地區農民購買財政補貼家電下鄉産品,國家財政比照出口退稅率,直接補貼農民消費者。彩電、冰箱(含冰櫃)、洗衣機、手機均按産品銷售價格的13%給予補貼。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共同負擔,其中,中央財政負擔80%,省級財政負擔20%。

    原先規定試點地區農民每戶每類補貼産品購買數量不得超過2臺(件),新方案規定每戶最多可購買一台(件)。 

 
 
 相關鏈結
· 財政部、商務部關於家電下鄉推廣工作方案的通知
· 山東:“家電下鄉”惠及63萬農戶
· 財政部 商務部關於繼續實施家電下鄉政策的通知
·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家電下鄉試點政策"答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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