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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邁出地方機構改革第一步 建設人民滿意政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2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上海10月21日電(記者楊金志)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最近正式批復上海市機構改革方案,這是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第一個地方機構改革方案。改革涉及上海市政府約一半的現有部門,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改革,並不是簡單的機構撤並、人員進出,而是重在轉變職能、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建設一個人民更加滿意的政府。

    一切為了建設人民滿意的政府

    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今年2月,黨的十七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3月,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8月,黨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和部署下,上海市委、市政府不失時機地推進行政機構改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強調,在深化上海政府機構改革的進程中,一定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把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解決制約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建設人民滿意的政府。

    今年3月,上海市委、市政府成立市政府機構改革調研工作組。工作組採取無方案聽取意見的形式,深入、廣泛聽取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以及廣大基層單位、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上海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形成後,上海市機構改革調研小組專門赴京徵求有關部門意見,不斷加以完善。經過長達半年的醞釀,9月27日,在上海市委九屆五次全會上形成了《上海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並報請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

    機構改革之後,上海市政府設置工作部門44個,其中辦公廳和組成部門23個,直屬機構21個,另設部門管理機構6個,符合中央對地方政府機構設置限額的要求。

    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韓正説,這次上海政府機構改革是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要求,堅持中央要求與上海實際相結合,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理順職責關係為切入點,以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服務水平為基本要求,從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需要出發,著力解決一些長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探索地方政府的“大部門體制”

    當前,上海正處於新一輪跨越發展的關鍵階段,改革開放進入關鍵時期。面對新形勢新任務,現行的行政管理體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適應的方面,有些部門職責交叉、綜合協調能力不夠強、辦事效率不夠高。這些問題,直接影響政府全面正確履行職能,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上海經濟社會發展。政府機構改革,將是上海實現更高水平發展的重要保障。

    積極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是上海此次機構改革的一個重要原則。上海根據特大型城市政府的職責重點,對一些職能相近的部門進行整合,實行綜合設置。例如,組建了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將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的職責、市農業委員會的參與指導郊區城鎮規劃建設的職責、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的重大工程規劃建設和資金安排等職責,整合劃入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不再保留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這一調整,城鄉統籌、綜合管理的意味盡在其中。

    在改革過程中,上海按照中央部署,遵循上下基本對應的原則,認真做好與國務院機構改革的銜接,建立了與國務院組織框架相協調的行政體系。同時,上海堅持從實際出發,進一步完善符合城市發展要求、具有特大型城市特點的行政管理體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新部門的應運而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改由市衛生局進行管理,市環境保護局由市政府直屬機構調整為市政府組成部門,都充分體現了這一原則。

    探索大部門體制的同時,上海大力精簡和規範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該撤銷的堅決撤銷。上海市委、市政府明確要求,建立健全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主動協調、形成合力。今後,凡工作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的,不另設置議事協調機構;涉及跨部門的事項,由主辦部門牽頭協調;確需設置的,必須嚴格按規定程序審批,一般不設實體性辦事機構。

    轉變政府職能是關鍵

    探索大部門制度也好,精簡議事協調機構也好,其目的都是為了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按照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的要求,上海將加大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仲介組織分開,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更好地發揮公民和社會組織在社會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産品。

    上海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表示,無論是新組建和調整較大的部門,還是機構未作調整的部門,都必須進一步轉變職能。要對各部門現有職能進行認真梳理和分析,把不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轉移出去,把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切實管好;要更多地運用經濟、法律手段,加強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要更加注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著力改善民生和加強社會建設。

    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在機構改革中,上海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合理界定和調整政府部門的職能,明確相應的責任,堅持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目前,上海的機構改革正在緊張有序地落實,通過定職責、定機構、定編制,在賦予部門職權的同時,已經明確了相應承擔的責任。

    新一輪機構改革的大幕已經拉開,上演的是一台銳意改革、克難創新的大戲。下一步,上海將按照中央《關於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組織實施區縣政府機構改革。浦東新區則將結合綜合配套改革試點,解放思想,大膽探索,先行先試。上海,這個走出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第一步的特大型城市,已經毫不回頭地走在沒有終點的改革之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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