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新亮點
——解讀《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之二
農村改革30年的一條重要歷史經驗,就是由億萬農民創造並形成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符合農業生産特點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這就是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制度。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
保持現有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
《決定》對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做出了新的政策闡述,第一個亮點就是一個“長久不變”,即現有土地承包關係要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
這個“長久不變”,不僅給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提供了更加切實有力的制度保障,而且包含了通過完善土地承包權,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用益物權性質更加充分、更加完善的應有之意,為農業發展、農村繁榮、農民增收奠定了制度性基礎。
“長久不變”,是農業生産力發展的客觀要求。家庭經營的關鍵是要有穩定的土地承包關係,農民有了長期自主經營的土地,才能有穩定的經營預期和長遠的經營打算,才能放心地在土地上謀發展、增投入。“長久不變”,是保持農村穩定和諧的必然要求。儘管農村全面實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在當前和今後相當長的時期,對絕大多數農民來説,土地仍然是生計之本。“長久不變”,是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緊迫要求。把農戶承包經營權落實到地塊,使農戶承包地權屬更加明晰,農民流轉承包地才能更踏實,利益預期才能更明確,農戶才能放心流轉、穩定流轉。
實現農業經營方式的“兩個轉變”
《決定》關於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另一個政策亮點在於推進農業經營體制創新,加快農業經營方式的“兩個轉變”,即家庭經營要向採用先進科技和生産手段方向轉變,增加技術、資本等生産要素投入,著力提高集約化水平;統一經營要向發展農戶聯合與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形式經營服務體系方向轉變。
在“分”的層次上,圍繞著改造傳統農戶、培育現代農業經營主體,要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農民培訓,著力提高農戶融資經營能力、科技應用能力、機械使用能力和開拓市場能力。
在“統”的層次上,要發展集體經濟,增強集體組織服務功能,培育農民新型合作組織,發展各種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鼓勵龍頭企業與農民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這是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基礎性工程,也是現階段完善農村雙層經營體制的重點和難點。做好“統”的文章,必須從各地實際出發,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農民喜歡怎麼合作就怎麼合作,農民需要什麼服務就發展什麼服務,把小農戶經營引入現代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軌道上來。
大力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
《決定》從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高度出發,要求在政策上大力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這對推動現代農業建設,創新農村經營體制具有重要意義。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廣大農民適應市場經濟要求,在不改變家庭承包經營的前提下,自願選擇、自主興辦、自我受益的新型合作組織,這是農村改革的一大成果,是億萬農民的偉大創造。
中央明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基本要求,即“服務農民,進退自由,權利平等,管理民主”。同時,中央強調國家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推廣、農産品營銷等方面的優惠扶持要向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要把合作社作為支農項目建設的實施主體,國家支持的農業和農村經濟建設項目,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承擔的,可以委託和安排實施;還要加大財政補助力度,出臺金融支持政策,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記者 高雲才 解讀人:祝衛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