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0月24日電(王東明、顧磊)記者從日前結束的全國優撫醫療保障工作會議上了解到,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財政部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工作,在2009年“十一”前普遍建立起新型優撫對象醫療保障體系,切實保障優撫對象醫療待遇的落實。
民政部副部長羅平飛在會議上透露,為幫助各地按時間節點推進工作,中央財政今年安排了20億醫療補助金,主要為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提供每人每年2000元的補助,其餘部分用於補助參加城鄉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後自付醫療費仍較重的優撫對象。
羅平飛介紹,4部門2007年針對社會醫療保障體系發生的變化,對國家原有統包統攬重點優撫對象醫療的保障模式進行了改革,明確優撫對象按屬地政策參加城鄉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地方政府分情況對繳費有困難的給予適當幫助,中央和地方共同給予優撫對象醫療補助,重點向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傾斜。
4部門此次要求,各省級財政配套醫療資金投入要不低於中央財政投入額度。同時,各地還要把工作重點落實在醫療費“一站式”結算服務上,對優撫對象醫療費中非個人自付部分,應在其醫療終結時同步結算,避免“住院兩三天,報銷跑半年”現象的出現。
據測算,以在鄉復員軍人目前每天日常用藥費用為例,人均在11元左右。通過新型優撫對象醫療保障體系,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基本醫療費用保障水平能達到不低於90%,力爭實現全額保障;七至十級殘疾軍人等的基本醫療費用保障水平有望實現70%以上。
羅平飛説,新型優撫對象醫療保障體系從2007年12月起,在全國優撫對象人數最多的省份——山東開始試運行。山東近60萬重點優撫對象中超過40%的分佈在財政困難地區,一年來省、市、縣財政投入配套資金2.85億元,98%的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和城鎮重點優撫對象參保,96%的農村重點優撫對象參合,醫藥費實際保障水平均超過了預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