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0月29日電(記者沈洋、劉晨)江西省政府日前針對2009年新農合政策的調整向全省農民發出公開信。調整後,新農合補助封頂線由2萬元提高至3萬元,參合農民在鄉、縣兩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起付線分別為100元和300元。
據公開信介紹,農民以戶為單位,每人每年自願繳納20元錢,就可以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每人每年補助80元。新農合基金由縣級新農合經辦機構統一管理、統籌使用。參合農民在縣(市、區)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不需辦理轉診手續;到縣(市、區)外就醫需到縣級新農合經辦機構辦理轉院手續,急診和在外地務工的參合農民患病在縣(市、區)外住院治療,需在7個工作日內通知縣級新農合經辦機構。
目前,江西正在對全省88家設區市以上的城市定點醫院逐步推行對參合農民住院實行“直補”,參合農民在省內定點醫院住院,只要帶上新農合證、身份證、戶口本、轉院證明等材料,就能在其所住醫院直接獲得新農合補償。
江西省于2003年7月在南昌縣等7個縣(市)開展新農合試點,2008年在全省推廣,實現了全省農村地區全覆蓋,參合農民達2929.47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