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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輪土地規劃期間全國建設佔用耕地183.1萬公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2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0月29日電(記者 王立彬)《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1997~2010年)》規劃期間,全國累計建設佔用耕地183.1萬公頃,年均建設佔用耕地20.35萬公頃,與1991~1996年的年均29.37萬公頃相比,降低了31%。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有力保護了農用地特別是耕地。

    《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1997~2010年)》經批准實施以來,對於切實落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等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加強土地宏觀調控和管理、控制和引導土地利用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通過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格審核城市、村鎮等建設規劃和審批建設項目用地,有效遏制了建設用地規模的盲目無序擴張,土地閒置浪費現象明顯減少。

    規劃實施以來,全國人均建設用地水平基本保持穩定,遏制住了20世紀80年代以來建設用地增長明顯快於人口增長的勢頭。1997年至2005年,全國建設用地總量年均增長30.47萬公頃,比1991年至1996年年均增長47.31萬公頃下降了35.6%。在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同時,加強對各業用地的引導,建設用地結構與佈局進一步優化,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不斷提高,有效保障了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必需的用地。1997年至2005年,全國單位建設用地二三産業産值從19.63萬元/公頃增加到50萬元/公頃。

    原綱要實施以來,經過各級人民政府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共同努力,土地用途管制得到進一步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各類建設特別是建設佔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導作用日益突顯,非農建設佔用耕地規模逐步下降,耕地保護的整體效果明顯。全國建設佔用耕地實現佔補平衡。在保護耕地數量同時,各地十分重視耕地質量建設,不斷加大農業科技創新和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積極改善耕地生産條件,農業綜合生産能力穩步提高,國家糧食安全基礎得到有效保障。

    在原綱要指導下,全國完成了省、市、縣、鄉四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和修訂工作,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自上而下逐級控制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為國家加強土地宏觀管理和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了基本手段。特別是在近幾年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中,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作為控制土地供應“閘門”的主要手段,有效發揮了對建設用地和固定資産投資規模、結構的調控作用。

    我國土地利用區域和結構亟待突破

    新華社北京10月29日電(記者 王立彬)國務院正式印發的《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規劃期內,既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土地資源約束加劇的矛盾凸顯期。土地規劃、保護與合理利用面臨著區域和結構調整的挑戰。

    一是地區間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中西部地區發展相對緩慢,與東部沿海地區發展差距日益拉大,土地資源分佈的不均衡,對地區協調發展帶來了一定程度的影響。耕地數量南少北多,水資源南多北少,水土和光照條件比較好的優質耕地僅佔全國耕地的三分之一,且主要分佈在東南部地區。

    二是我國長期形成的結構性矛盾尚未根本改變。第二産業特別是重化工業比重偏大,第三産業比重偏低,第一産業特別是農業基礎仍然薄弱,傳統産業比重過大,高新技術産業規模偏小。

    三是城鄉發展不平衡,農村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水平較低,區域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改變農村落後面貌任務艱巨。在新的歷史時期,如何調整和優化各業、各類和各地區土地利用結構和佈局,統籌區域和城鄉發展,成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面臨的又一巨大挑戰。

    與此同時,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土地利用面臨不少有利條件。從國際背景看,經濟全球化、科技革命和産業結構升級,有利於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從國內環境看,科學發展觀的深入貫徹落實,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民主法治和政治文明的不斷發展,國家綜合實力的不斷增強,有利於促進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轉變。特別是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強調土地管理方面實行“兩個最嚴格制度”,為新時期解決耕地保護、節約集約用地、統籌區域協調發展等戰略問題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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