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10月31日電(記者張建新、王宇丹)天津市調整初中畢業生加分政策,從2009年起,停止對初中畢業生中體育類、藝術類、科技類、學科類特長生的加分。
天津市教委中學處處長黃炎説,隨著課程改革的深化,改革試驗的效果逐步凸現,調整初中特長生加分政策的時機和條件已經成熟,為此,天津市教委頒布了《關於停止對初中畢業生中部分特長生加分的通知》,停止對初中畢業生中體育類、藝術類、科技類、學科類特長生加分。
據了解,天津市停止對初中畢業生中的體育等特長生加分的決定,是天津市教委對初中畢業生考試評價制度實行重大改革的一部分。根據《天津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評價制度以全面衡量學生綜合素質和體現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評價內容體現多元性。
為完善與其配套的招生考試評價制度,充分發揮綜合素質評價的激勵功能,天津市將把學生初中學段在體育、藝術、科技、學科等方面取得的榮譽或業績,記入《初中學生成長記錄》,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內容,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發揮作用。另外,天津市還將建立和完善特色高中校自主招收藝術、體育、科技特長生制度,為各類特長生的成長和發展創設良好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