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11月6日電(齊海山、魏靜)吉林省集安市清河鎮上圍子村的劉維有把林權證當寶貝一樣珍藏著,紙包紙裹地放在箱子底。劉維有老人説:“林子分完以後,每家每戶都特別上心,都當寶貝似地好好看著,不讓隨便亂砍。大夥兒都琢磨著在林地裏種點什麼好,有種林下參的,有栽紅松的,有種藥材的,這可是搖錢樹啊,是留給子孫後代的金山銀山呢!”
吉林省是國家重點林區之一,集體森林資源在農村集體經濟中佔有較大比重。全省現有集體林業用地260萬公頃,佔全省林地面積的28%。過去,由於集體林存在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不明晰、經營主體不落實、經營機制不靈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突出問題,涉林糾紛、亂砍濫伐、侵佔蠶食林地等現象時有發生。
山定權,樹定根,人也定了心,吉林省的農民切實感受到了集體林權改革帶來的實惠。自從吉林省啟動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過去屬於集體,誰都有義務管又誰都不管的林地分到了自家名下,亂砍盜伐的現象基本沒有了,農民開始把山當田耕,把樹當菜種。
據了解,2008年末,吉林省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將在全省範圍內全面展開,目前首批集體林權主體改革即將完成,已簽訂承包合同70萬份,完善合同9萬份,調處各類糾紛350起,完成確權到戶面積66.66萬公頃。由於吉林省堅持無償分林政策,在集體林較多的縣市,一般農戶都能分到幾畝甚至上百畝的林地林木,農民家庭財産直接增加了幾千元甚至幾十萬元。通過林下種參、種植藥材等方式發展林地經濟,農民增加了就業機會和收入。集體林成為農民的綠色銀行,集體林權改革成為惠及千家萬戶的民心工程。
吉林省在實施集體林權改革的同時,採取措施確保農民“得大頭”,實行無償分林,改革成本由各級財政分擔,不向農民多收一分錢。吉林省確定林改中村集體經濟組織要保留一定的林地,用於發展集體經濟,但保留數量不許超過本村林地面積的10%,其餘全部實行向村民無償分林,明確提出原則上實行無償分林,改革成本由各級財政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