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0日電(記者譚浩、李菲、周婷玉)“我們都擁有一個夢想,實現它需要所有人的力量。我們不能左右風的方向,但我們可以調整風帆遠航……”在不久前北京2008殘奧會開幕式的殘疾人演出節目中,來自北京的盲人歌手趙新和同伴在“鳥巢”演唱了一曲自己創作的《奇跡在東方》。
奇跡在東方──這正是多年來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的一個真實寫照。在全社會的廣泛參與和支持下,失去光明的盲人感受到了未來的光明;沒有了雙手的殘疾人體會到了各方的關懷……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事業,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殘疾人事業發展模式,保障殘疾人以均等的機會,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
殘疾人權益保障和事業推進納入法制化軌道
立法是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和保障殘疾人權利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徑。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非常重視殘疾人事業的立法工作,目前已經形成以憲法為依據,以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為基礎,以《殘疾人保障法》為主導,以《殘疾人教育條例》《殘疾人就業條例》等行政法規為輔助,以優惠和扶助殘疾人的地方法規為補充,全面保障殘疾人權利和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法律體系。
據統計,中國50多部法律都有直接涉及殘疾人權利保護的內容。中國殘疾人權利保障法律體系具有專門保護和綜合性保護相統一、權利保障的多元性、以社會補償為目的的特惠內容和扶助措施多等特點。此外,2004年底,中國啟動了《殘疾人保障法》的修改工作,2008年4月24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修訂後的殘疾人保障法。全國人大和各級地方人大還積極對殘疾人保障法及其實施辦法的執行情況開展檢查,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進行專項檢查。
隨著法制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殘疾人、殘疾人親屬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參政議政的能力不斷提高,截至2006年底,中國共有1179名殘疾人、殘疾人親屬和殘疾人工作者當選為國家縣級以上人大代表;2926名殘疾人、殘疾人親屬和殘疾人工作者被推薦為縣級以上政協委員。
殘疾人參與的社會環境更加文明
“衣食住行,對我們來説,出行的便利尤為迫切。”家住北京回龍觀的殘疾人常女士以輪椅代步10多年了,以前她上哪兒都得有人陪著。現在,她出了家門就能乘坐無障礙公交車。
早在2004年5月16日,北京市就在全國率先出臺《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條例》。這一國內首部關於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對推動北京成為無障礙城市發揮了重要作用。
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的地鐵、輕軌主要車站設置了垂直電梯、無障礙入口等無障礙設施;部分城市的火車站、汽車客運站、碼頭也進行了無障礙建設,一些火車車廂還設置了殘疾人衛生間;不少城市還在部分公交線投入使用了無障礙低底盤公交車輛……事實上,隨著為殘疾人量身定制的各種設施、各項措施在城鄉間廣泛建設,無障礙環境建設水平大幅提升,更多的殘疾人在生活上得到了便利。
政府通過制定《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民用機場旅客航站區無障礙設施設備配置標準》《特殊教育學校無障礙設計規範》《鐵路旅客車站無障礙設計規範》等規範,以及不斷健全完善地方無障礙建設的法規,規範了全國無障礙建設的規劃、設計、施工、管理,保證了無障礙建設的有序開展。
“十五”期間,無障礙設施建設從全國大中城市,延伸到城市縣城、小城鎮。在城市道路方面,多數大城市的主幹道、主要商業街、城市中心區道路、廣場、步行街的人行道鋪設了盲道,路口設置了緣石坡道;部分路口、人行橫道配套設置了與紅綠燈同步的過街音響信號裝置。在建築物方面,國內大城市相當一部分政府部門辦公建築、商場、賓館、飯店、銀行、郵局、圖書館、博物館、體育館、醫院、公園、學校、老年公寓、旅遊景點及公共衛生間等,程度不同地建設和改造了無障礙設施。
對殘疾人的社會關愛還遠不止這些。
隨著社會助殘意識不斷增強,人道主義思想得到廣泛傳播,社會對殘疾人的觀念發生深刻變化,殘疾人的權利受到尊重,能力得到肯定,歧視和偏見大為減少。扶殘助殘的良好風尚日益形成,全社會廣泛開展了全國助殘日、志願者助殘、紅領巾助殘、文化助殘、科技助殘、法律助殘等形式多樣的助殘活動,已建立助殘志願者聯絡站10多萬個,登記在冊助殘志願者139萬名。
在如許的關愛之下,殘疾人越來越多地參與社會文化體育活動。文化館、圖書館、體育場(館)等公共文化場所為殘疾人提供越來越多的方便和服務,各地還舉辦了殘疾人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工藝美術、書畫、攝影、集郵等各類展覽。參加殘奧、特奧、聾奧等運動的殘疾人達260多萬人,通過文化體育活動,殘疾人增進了身心健康,增添了生活情趣,擴大了生活領域。
尊重、幫助殘疾人的良好社會風尚進一步形成
“理解、尊重、關心、幫助”變成了全社會的口號,殘疾人自強不息的事跡和全國廣泛的扶殘助殘活動,也有力地影響著社會,改變著社會風氣。公眾對殘疾人的認識發生深刻變化,尊重、幫助殘疾人的良好社會風尚進一步形成。
──我國殘疾人的面貌發生了根本性變化。殘疾人由被動的受助對象變為平等參與的主體,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廣大殘疾人樂觀進取,融入社會,參與發展,奉獻力量,履行應盡義務,實現人生價值。殘疾人的精神世界更加充實,文化生活更加豐富,受教育水平明顯提高,能力得到更好發揮,越來越多的殘疾人實現了自食其力,為社會創造了財富。
──殘疾人自強精神得到弘揚。殘疾人中廣泛開展自強活動,政府鼓勵殘疾人自強不息,提高素質,貢獻社會。為激勵殘疾人的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精神,國家于1991年、1997年和2003年對436名殘疾人自強模範予以表彰,50多名殘疾人被授予“全國技術能手”。這些自強模範在各個領域做出了突出的貢獻,創造了感人的業績,他們的事跡和奮鬥精神在全社會引起巨大反響,在殘疾人中産生強烈共鳴。
──我國殘疾人事業的國際影響不斷提升。積極參與國際殘疾人事務,廣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響應《關於殘疾人的世界行動綱領》,積極參與“聯合國殘疾人十年”行動,倡導並支持兩個“亞太殘疾人十年”行動,與國際殘疾人組織和有關國際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在國際殘疾人事務中發揮著重要的建設性作用。殘疾人事業的發展,展示了我國社會發展的成就,進一步樹立了我國尊重和保障人權、關注和改善民生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