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11月21日電(記者 王曉磊)記者近日從重慶市司法局獲悉,2003年至2007年間,重慶大力開展法律援助工作,5年間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80128件,為10萬餘名受援人挽回經濟損失約6.4億元。
農民是重慶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幫助對象之一。為保障進城務工農民的合法權益,重慶市政府明確規定,對農民工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法律援助的,不再審查其經濟困難條件。2003年以來,重慶市先後辦理了3萬多件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佔同期法律援助案件的30%以上。
此外,重慶法律援助工作“緊盯”農業産業化生産和“訂單農業”等引發的坑農、害農問題,辦理了一批具有較大影響的典型案件。2007年,重慶市酉陽縣500多戶青嵩種植戶因假種子導致生産嚴重受損,當地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介入,為其挽回經濟損失220余萬元;重慶市雲陽縣5000多農戶出售農産品的270多萬元資金被一商貿公司拖欠長達一年,後在當地法律援助中心的介入下,被拖欠資金如數追回。
重慶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2008年1月至9月,重慶市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3229件,其中辦理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8327件,繼續做到了“應援盡援”,為受援人挽回和避免經濟損失1643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