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8日電 教育部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加強與農業、勞動、財政等部門的協調與合作,為返鄉農民工接受職業教育培訓提供支持和幫助,推動這項工作廣泛深入開展。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縣級職教中心為主要基地,充分發揮農村成人文化技術學校、普通中學及其他培訓機構的作用。在返鄉農民工集中的地區,根據需要確定一批中職學校組織返鄉農民工就近接受職業教育培訓。可以集中在縣(市、區)職業學校學習,也可以依託有條件的農村成人文化技術學校、普通中學等場所組織教學。
通知指出,對於中職學校面向返鄉農民工實施學歷教育的,教育部規定,招收具有初中學歷的,學制原則上為3年(含頂崗實習一年);招收具有高中學歷的,學制為1年(含頂崗實習半年)。凡經中職學校正式註冊錄取的返鄉農民工,辦理入學手續後即取得學籍,並納入當地年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和年度招生統計範圍。要根據勞動力市場需要和返鄉農民工的學習特點,開設專業和課程,突出培養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有效性。實行學分制和學分銀行制度,允許學員工學交替,分階段完成學業。學員取得規定學分的,畢業時頒發中等職業教育學歷證書。
此外,各地還可以參照上述要求,因地制宜地面向青年農民、鄉鎮企業職工、退役士兵、進城農民工、下崗輪崗職工開展職業教育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