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日電(記者王立彬)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國土資源部1日推出一系列舉措以服務國家宏觀經濟決策,並強調在確保土地供應和礦産資源開發利用時要嚴格監管。
記者1日從國土資源部獲悉,為落實中央關於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大決策,國土資源部近日發出《關於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好服務和監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把新增中央投資計劃項目納入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在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下,優先安排用地,重點予以保障。今後兩年土地利用計劃編報重點保障列入新增中央投資計劃建設項目的用地計劃指標,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統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安排。
通知要求積極做好中央投資計劃項目用地預審服務,在完成初步設計、確保徵地補償安置落實到位前提下,控制工期的單體工程及有工期要求或受季節影響急需開工的工程用地可申請先行用地,半年內正式報批。抓緊做好城市建設用地申報前期工作,優先保證新增中央投資計劃項目用地。對納入新增中央投資計劃的城鎮廉租住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要加快供地,儘快落到地塊。保障納入新增中央投資計劃的自主創新和産業結構調整的項目用地。要及時提供土地産權保障服務,新增中央投資計劃項目用地要加快辦理土地登記手續。
通知還提出進一步降低商業性礦産勘查風險,引導企業加大資金投入,有序開展商業性礦産勘查,實現整裝勘查和形成大型資源基地的目標。提高各類礦産資源規模化開採和集約化利用,有效保障國家安居工程、重點基礎設施、生態環境等建設的礦産資源需求。
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在1日召開的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既要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保障和服務,又必須始終堅持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加強監管和督察。各類建設項目必須儘量不佔或少佔耕地,確需佔用耕地的要“先補後佔”。要保障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對違反規劃計劃、未批先用、徵地補償安置和補充耕地不到位、違規操作的要及時制止、堅決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