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12月1日電(記者 梁冬)記者從七台河市委獲悉,為深刻吸取昌隆煤礦一井瓦斯爆炸事故教訓,嚴格執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12月1日,七台河市委召開常委會議,會議聽取並原則同意了新興區主要領導引咎辭職的請求,決定免去對本次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三名新興區主要負責人的職務。
根據處理決定,免去劉麗同志新興區委副書記、區長職務;免去楊奇同志新興區委常委、副區長職務;免去劉萬生同志新興區政府副區長人選,建議新興區委免去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12月1日,七台河市委、市政府還召開了安全生産緊急會議,要求全市所有礦井全面停止生産,全市馬上進行安全隱患大排查,事故期間私自出煤的礦井一律關停,整改工作從零開始。
11月30日16時50分左右,七台河市新興區昌隆煤礦一井發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發生時,當班井下作業人員25人,經救援,安全升井10人,其餘15名礦工全部遇難;在救援過程中另有3名搜救隊員遇難。目前,七台河警方已依法拘留昌隆煤礦有關責任人5人,其中有法人代表郭友、行政礦長陳國輝、生産礦長粟海峰、安全通風礦長李經偉、爆炸掌子面瓦檢員楊文春。
七台河昌隆煤礦礦主密閉非法作業面逃避檢查釀成事故
新華社哈爾濱12月1日電(記者梁冬)記者從黑龍江省有關部門獲悉,七台河昌隆煤礦礦主曾密閉非法作業面逃避檢查,導致通風不合格釀成事故。此外,該煤礦曾被關閉礦井,在申請重新開工過程中,可能存在不法行為。
據介紹,七台河市新興區政府11月27日曾組織對該礦進行安全檢查,礦主對這一非法作業面密閉,逃避了檢查,因其通風不合格,所以釀成這起安全事故。目前,礦主已被刑事拘留,新興區區長、主管副區長和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局長等相關負責人已引咎辭職,責任追究在進一步進行中。
據查,昌隆煤礦曾經被列入2007年末關閉礦井,後因礦主反映該礦超過3萬噸規模,並且安全能夠達標,不應列入關閉對象,申請重新開工,被獲准。在申請重新開工過程中,可能存在不法行為,有關部門正進一步追查中。
11月30日16時50分,七台河市昌隆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發生時,當班井下作業人員25人,經救援,安全升井10人,其餘15名礦工遇難。在救援過程中突發冒頂事故,三名搜救隊員不幸遇難。
黑龍江省委、省政府對這起事故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做出安排。目前,事故處理和善後工作正在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