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中國代表呼籲化學武器擁有國應如期完成銷毀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0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海牙12月2日電(記者 劉黎)《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第十三次締約國大會2日在荷蘭海牙開幕。中國駐荷蘭大使、常駐禁止化學武器組織代表張軍在會上呼籲化學武器擁有國恪守義務,確保在公約規定的2012年時限內完成銷毀工作。

    張軍表示,在規定時限內儘快、徹底銷毀化學武器是公約的核心內容和根本目標。鋻於最終銷毀期限日益臨近,銷毀任務仍十分艱巨,禁止化學武器組織應繼續將化學武器銷毀核查作為工作重點,嚴格履行其監督銷毀職能,在制定計劃和預算過程中,應充分保障對銷毀核查的投入。

    張軍説,工業核查是增進締約國互信、防止化學武器擴散的重要手段。中方支持改進工業核查,同時認為工業核查的加強應體現穩妥和循序漸進的原則,並充分考慮地域平衡和有關國家的承受能力,尋求妥善解決辦法。中方將以建設性、負責任態度參加有關磋商。

    張軍表示,儘快、安全、徹底銷毀日本遺棄在華化學武器是中國政府和人民的重大關切。當前,日遺化學武器仍對中國人民的生命財産和生態環境構成重大威脅,今年又發生了數起日遺化學武器傷人事件。處理日遺化學武器進程雖取得一定進展,但迄今尚無一件日遺化學武器被銷毀。最近由於日方原因,移動式銷毀設施和哈爾巴嶺試挖掘作業一再推遲,中方對此深感關切。中方敦促日方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進度,以便在公約規定的最終銷毀期限內完成全部銷毀工作。

    張軍指出,作為第一項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一整類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並具有嚴格核查制度的多邊軍控條約,《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實施11年來,在化學武器裁軍和防擴散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與此同時,世界仍很不安寧,複雜多變的國際安全形勢對化學武器裁軍和防擴散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國一貫支持公約的宗旨和目標,嚴格履行公約義務。中方願與各方攜手努力,為維護世界的和平與安全、建設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作出積極貢獻。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于1997年4月29日生效,現有184個締約國,其核心內容是在全球範圍內儘早徹底銷毀化學武器及相關設施。公約規定,所有締約國必須在2012年4月29日之前銷毀擁有的化學武器。禁止化學武器組織是為實施該公約而成立的組織,總部設在海牙。在目前已宣佈擁有化學武器的6個締約國中,美國、俄羅斯、印度和利比亞4國尚未完成銷毀工作。

 
 
 相關鏈結
· 外交部強烈要求日本政府加快銷毀遺棄化武進程
· 齊齊哈爾毒氣泄漏事件排除日軍遺棄化學武器可能
· 4月29日:《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生效
· 1月13日:中國簽署《禁止化學武器公約》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