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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人權事業不斷得到推進與發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03日   來源:新華社

李君如:我國人權事業的進步隨政治體制改革推進和民主政治發展不斷深化

    新華社北京12月3日電(記者孫聞、崔清新)中央黨校副校長、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李君如2日表示,回顧改革開放30年的歷程,我國人權事業的進步是伴隨著政治體制改革的推進和民主政治的發展而不斷深化的。

    李君如當天在“中國改革開放與人權發展30年”學術研討會上説,多年來,一直有一種輿論,認為中國的改革是從經濟體制改革起步的,中國的改革主要是經濟體制改革,似乎中國至今未進行政治體制改革。與此相聯絡,也有一種輿論,認為中國維護公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有成就,但維護和保障公民基本的政治權利不力。

    他説,這是一個很大的誤解。因為這些輿論沒有看到一個基本的事實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所以能提出改革的任務,就在於當年的真理標準問題大討論造就了思想解放的氛圍和民主政治的發展,恢復了中國人民的基本政治權利。只要讀一讀鄧小平那篇名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就可以體會到中國的改革一開始就是在推行民主政治和保障公民的政治權利下起步的。

    李君如説,中國共産黨在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過程中,既有戰略,又有策略。從戰略與策略相結合的角度講,至少有八個方面值得注意和重視:

    一是把政治體制改革與經濟體制改革結合起來,使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逐步深入。三十年來,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每推進一步,政治體制改革也深化一步,從來沒有停止過。結合經濟體制改革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不僅在經濟發展中改善了公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而且保證了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是把發展民主與健全法制結合起來,依法保護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隨著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化,我們黨制定了依法治國方略。30年來,我們修改和完善了憲法,廢除了不合乎憲法和民主精神的法律條文和法規,制定了刑法、民法和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還建立了律師制度,並進行了以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保證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為目標的司法制度改革。幾千年形成的人治社會正在向法治社會轉變,向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權轉變。

    三是把政治體制改革與構建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安定有序、充滿活力、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和諧社會結合起來,在改革、發展和穩定的有機統一中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基本權利。這樣,既保障了公民的人權,激發了中國社會內在的生機和活力,又維護了社會的穩定與和諧發展。

    四是把發展民主法制與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結合起來,讓人民群眾在改革中享受到各項基本權利和直接的實惠。在鄉村、社區和企業中廣泛地建立村委會、居委會、職代會等群眾自治組織,是中國政治體制的一大特色。改革開放以來,我們不僅在廣大農村實行了村委會村民直接選舉制度和鄉鎮改革試點,而且在農村普遍實行政務公開、村務公開等制度,得到了廣大群眾的廣泛擁護。

    五是把執政黨依法執政與參政黨依法參政結合起來,完善了中國特色的政黨政治。在我們的政治構架中,中國的八個民主黨派和工商聯雖然不是執政黨,但是參政黨。這幾年,在執政黨的支持下,參政黨在中國民主政治中的作用越來越大。這是中國人權事業特別是社會政治權利得到充分保障的重要標誌。

    六是把共産黨的黨內民主與人民民主結合起來,以黨內民主來帶動人民民主。中國共産黨是一個有7300萬黨員的大黨。黨要保持先進性,並且在引領全社會的民主政治發展中體現先進性,必須積極推進黨內民主。中國共産黨已經充分意識到這一問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黨的十七大在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完善黨代會制度、嚴格實行民主集中制、改革黨內選舉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創新的思路和舉措。特別是在選拔任用幹部問題上,已經廢除了終身制,完善了以民主為原則的幹部任免制度,給廣大德才兼備的從政人員提供了競聘上崗的機會,等等。這些黨內民主舉措,也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了民主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七是把黨內監督、行政監督、法律監督與公民直接監督結合起來,建立和完善了公民輿論監督和信訪制度。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一大功績,就是重新建立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這幾年,在黨內監督方面進行了一系列制度創新,並且把黨內監督與群眾舉報結合起來,成效顯著。特別是媒體介入監督序列,對於中國民主政治的發展起了很大作用。

    八是把選舉票決民主與協商民主結合起來,完善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形式。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以及人民內部各方面在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盡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的選舉票決民主不斷完善和發展,與此同時,中國的協商民主也在進一步完善和發展。兩種民主形式的探索和發展過程,實際上就是中國人民政治權利不斷得到尊重和保障的過程。

    李君如説,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在建設和發展政治文明的過程中,出現了三大值得重視的走勢: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以及通過黨內民主來帶動人民民主。這三大走勢的指向很明確,最終將在中國建立一個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體制,從而不斷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的全面發展。

我國近40萬非政府組織在人權保護中發揮積極作用

    新華社北京12月3日電(記者孫聞、崔清新)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齊彥3日説,截至2007年,我國已有各類非政府組織近40萬個,它們在人權保護事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王齊彥在“中國改革開放與人權發展30年”學術研討會上説,在我國,“非政府組織”這種表述還主要存在於學術界,官方則採用社會組織、民間組織、社會團體等提法。他説,通過對中國社會組織基本屬性的研究,從非嚴格意義上説,我國境內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等社會組織是我國非政府組織的主體。

    王齊彥説,到2007年底,我國共有社會團體21.2萬個、民辦非企業單位17.4萬個、基金會1340個。

    王齊彥介紹,社會團體是由我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是由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産創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産,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

    他説,我國社會當中還存在大量“草根”社會組織,他們由基層社會成員自發成立、普遍規模較小、組織機構不夠健全,有些尚不具備在政府部門依法註冊登記的資格,也是中國非政府組織的重要構成。

    他説,目前中國的非政府組織已經廣泛活躍在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勞動、民政、體育、環保、法律、社會服務、經濟服務等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為人民群眾參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提供了重要載體和途徑。

    王齊彥説,各類非政府組織在以公民基本生存權和發展權為核心的人權保護事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它們積極支持扶貧救助,促進了貧困群體基本民生的解決;廣泛參與慈善公益事業,促進了公民發展權的維護;及時反映社會訴求,努力培育公民意識,促進了社會自治功能的增強。

    王齊彥説,在高度關注人權發展的當今中國,非政府組織伴隨其自身的不斷發展壯大,參與人權保護的領域正不斷拓展,在人權保護工作中所起的作用正不斷增強,它們在人權事業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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