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9日電(記者陳菲、楊維漢)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19日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指出,各級人民法院要妥善處理因金融危機導致的經濟民事行政法律關係問題,既要依法辦案,也要充分考慮案件的特殊性,盡可能找到有利於當事人雙贏、多贏的處理辦法。
據了解,當前國際國內宏觀經濟環境變化引發的矛盾糾紛在司法領域逐步增多。東部沿海地區法院受理的金融案件已呈現上升趨勢,而且還出現了一些與當前經濟發展狀況密切相關的新類型案件。一些案件直接涉及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王勝俊表示,各級人民法院要把握國家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重大決策部署,更好地為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司法保障。
他表示,人民法院將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經濟領域不穩定不確定因素的排查工作,深入研究國家有關政策措施實施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密切關注因金融危機引發的企業破産倒閉、勞動爭議以及合同不能履行、執行難等問題,研究採取穩妥慎重的處理辦法,並及時向有關方面提出預防和解決相關問題的司法建議。
王勝俊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認真貫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和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的若干意見》,結合本地實際,在依法保障金融債權、制裁金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保障企業發展、依法規範經濟秩序等方面提出具體的落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