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 長期以來,農村發展明顯滯後於城市,這既表現在經濟發展水平上,也表現在文化、教育、科技、衛生、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發展上。城鄉發展不平衡,嚴重影響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制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全局。
為改變這種狀況,黨中央明確提出,解決“三農”問題必須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統籌城鄉發展,既要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又要統籌城鄉社會發展;既要統籌城鄉物質文明建設,又要統籌城鄉精神文明建設。只有堅持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兩個建設一起抓、兩個成果一起要,協調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才能實現農村經濟社會全面進步,才能使佔人口大多數的農民群眾與城市居民一樣,不但共享改革發展成果,而且共享精神文明建設成果。
加快農村經濟發展需要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無論是農業的發展、農村的進步,還是農民的富裕,都離不開文化的哺育和滋養。新農村建設所需的新觀念、新風尚要依靠文化建設來傳播,所需的人文精神、創業精神要依靠精神文明建設來培育,所需的輿論氛圍、社會環境要依靠宣傳思想工作來營造。只有把文化建設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總體部署,與其他各項任務同步推進,才能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證、精神動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條件。
培養社會主義新型農民需要加強農村文化建設。農民是新農村建設的直接受益者,也是推進新農村建設的主體。實現農業和農村現代化,需要培養造就億萬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這是把農村巨大人口負擔轉化為人力資源優勢的重要途徑。改變農民傳統的生産方式、生活方式、思想觀念、價值取向,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學文化水平,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內在要求,也是農村文化建設的重要任務。
滿足農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需要加強農村文化建設。據統計,我國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已由1978年的67.7%下降到2007年的43.1%,農民文化消費支出不斷增長。但農村文化發展與農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極不適應,為農村提供的公共文化産品和服務總量偏少、質量不高,一些偏遠農村文化生活極其貧乏,一些地方黃賭毒、封建迷信等沉渣泛起,嚴重影響了農民素質的提高和農村致富奔小康的進程。只有不斷增強農村文化産品和服務的供給能力,提高廣大農村地區的文化生活質量,才能有效實現和保障農民群眾的文化權益,滿足他們日益增長的多方面、多層次、多樣性的精神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