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2月28日電(記者 王志)山東省工商局近日出臺辦法,允許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出資。
為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山東明確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和進退自由的原則,在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不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前提下,允許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出資。
同時,山東大力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業開展經營和提供服務,支持、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合作,促進産學研、農科教結合,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
此外,山東將積極實施合同幫農工程,扶持發展“訂單農業”,規範合同文本,調解合同糾紛,減少農業生産風險,增加農民收入;積極引導農民利用合同依法對承包土地進行合理的流轉,以促進發展規模經濟,提高農業生産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