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2月28日電(記者 呂福明)山東省政府近日作出規定,對“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嚴禁擠佔和挪用。補貼資金的發放實行鄉級審核、縣級兌付,在購買人提出申請30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一本通”將“家電下鄉”補貼資金撥付到農民賬戶。
“家電下鄉”是拉動農村消費,帶動工業生産,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措施。在山東、河南、四川三省前期試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的基礎上,國務院決定從2008年12月1日開始至2011年11月30日,對農民購買補貼類彩電、冰箱(冰櫃)、手機和洗衣機4類産品(暫定)給予財政補貼。
這次補貼標準為産品銷售價格的13%,其中,彩電單價在2000元以下,冰箱(含冰櫃)單價在2500元以下,洗衣機單價在2000元以下,手機單價在1000元以下。山東省農民憑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在本省“家電下鄉”産品銷售網點購買補貼類家電産品,均可獲得財政補貼,每戶每類補貼産品購買數量為1臺(件)。
山東省政府辦公廳的通知説,“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共同承擔,其中,中央財政承擔80%,省級財政承擔20%(不含青島)。省內各級財政部門要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農民手中,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延遲農民購買家電的補貼申請,對發現的問題要嚴肅查處。各級經貿部門要加強對銷售企業、銷售及維修服務網點的考核,特別是要加大對産品質量和價格、宣傳和促銷活動、銷售服務及維修標準、退換貨處理、信息系統及發票使用等方面的檢查力度,確保全省“家電下鄉”推廣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