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委公示第二批全國文明城市(區)、村鎮、單位
第四批全國創建工作先進城市(區)、村鎮、單位和
第二批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工作者候選名單,公開徵求社會意見
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 自29日開始,中央文明委在中央主要新聞網站上對中央文明委擬表彰的第二批全國文明城市(區)、村鎮、單位,第四批全國創建工作先進城市(區)、村鎮、單位和第二批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工作者進行公示,廣泛徵求社會意見,接受群眾監督。
今年初,中央文明委辦公室下發了《關於推薦第二批全國文明城市、村鎮、單位和第四批全國創建工作先進城市、村鎮、單位的通知》、《關於做好第二批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工作者表彰工作的通知》,對評選表彰工作作出部署。8月下旬,各地、各相關部門在經過自願申報、組織測評、擇優推薦、本地公示、文明委審議等工作環節的基礎上,向中央文明委辦公室推薦了候選名單。中央文明委辦公室根據各地、各部門推薦情況,徵求了中央各有關主管部門意見,並委託國家統計局對各地推薦參評第二批全國文明城市(區)的城市(區)進行實地測評。在此基礎上,形成了第二批全國文明城市(區)、村鎮、單位,第四批全國創建工作先進城市(區)、村鎮、單位和第二批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工作者候選名單。為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原則,2008年12月29日至2009年1月2日,中央文明委在中國文明網、人民網、新華網、央視網等網站對候選名單進行公示。公眾可通過信函、郵件、電話等方式向中央文明委辦公室提出意見(地址:北京市西長安街5號中央文明辦協調組;郵編:100806;聯絡電話:010-83083179;傳真:010-83084503;電子郵箱:wmzqyj@163.com)。中央文明委將在綜合公示意見後,審定表彰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