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2月31日電(記者朱峰)從31日上午8時開始,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田文華、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等四名原三鹿集團高級管理人員被控生産、銷售偽劣産品案開庭審理歷時超過14小時,到晚上10時10分結束。
在法庭上,公訴方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認為,三鹿集團在明知其嬰幼兒系列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的情況下,並沒有停止奶粉的生産、銷售。被告單位三鹿集團生産、銷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奶製品,被告人田文華、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分別對生産、銷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嬰幼兒配方奶粉、液態奶製品負有直接責任,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當以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鹿集團及其四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進行了相應辯護,辯護律師認為,三鹿集團主觀上沒有向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的故意。在接到消費者投訴後,三鹿集團積極查找原因採取補救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或挽回損失。
公訴方出示了包括田文華等人口供在內的三組證據進行指證,訴辯雙方進行了激烈的辯論。由於庭審時間很長,甚至連在法庭現場執勤的民警都不得不在休息間隙喝咖啡提神。
庭審最後,三鹿集團訴訟代表人、三鹿集團工會主席冉偉光代表三鹿集團再次向因食用三鹿問題奶粉患病的嬰幼兒及家屬表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