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3日電(記者李亞傑)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日前發佈《中國青年權益狀況報告》。報告稱,互聯網已成為當代中國青年參與文化生活的重要方式。
報告稱,中國文化事業的快速發展,使青年文化娛樂權實現的社會條件得到極大改善,青年參與文化生活日益廣泛。尤其是隨著網絡的日益普及,中國網民總人數已達2.1億,18歲至30歲的青年是中國網民的主體,網絡已成為中國青年參與文化生活的重要方式。
報告顯示,中國國民網上閱讀率從1999年的3.7%增加到2005年的27.8%,每年平均增長率為107%。博客已成為繼E-mail、BBS、QQ之後的第四種網絡交流方式。截至2007年11月底,中國博客作者規模已達到4698萬人,其中活躍博客作者為1691萬人,博客逐步大眾化。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劉俊彥説,青年作為文化消費的主體,其文化消費所佔消費支出的比重不斷提高,文化消費結構不斷優化,文化消費領域不斷拓寬,藝術性、娛樂健身性、文化鑒賞性消費逐漸成為青年文化消費的重要內容。
同時,青年文化創造活力不斷迸發,一大批素質較高的包括青年理論家、青年影視演員、青年歌手、青年作家等在內的青年文化人才隊伍已經形成,更多為青年所喜聞樂見的優秀精神文化産品被創作出來。
自2007年6月起,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實施“中國青年權益狀況研究”課題研究,選取全國13個省份的青年進行抽樣調查,共發放問卷4680份,回收有效問卷4525份。
改革開放30年來青年權益的保護有法可依
新華社北京1月3日電(記者李亞傑)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日前發佈《中國青年權益狀況報告》。報告稱,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青年權益的保護有法可依,政府及相關方面積極為弱勢青年提供法律援助。同時,服務於務工青年的法律援助專項基金、協作機制應運而生。此外,失足青年權益保護日趨規範化、人性化。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劉俊彥説,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逐步健全,青年權益的保護有法可依。政府及相關方面積極為弱勢青年提供法律援助。
報告顯示,截至2007年上半年,全國建立省市縣三級政府法律援助機構共3171個,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28691個,依託共青團組織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59個。 2006年全國法律援助經費收入總額為37029.78萬元,同比增長32%;2006年全國各地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318514件,為3193801人(次)提供了法律諮詢服務,同比分別增長25.6%、19.9%。
2004年,共青團中央決定並著手實施在全國地市級以上城市建立12355青少年服務台。目前已經在41個基礎建設到位、具備開發潛力的城市開展12355青少年服務台建設試點工作。全國共有227個城市開通了12355熱線,101個城市建成呼叫中心並投入使用,各級服務台累計接受各類諮詢657.97萬人次,受理青少年維權個案35571個,共招收律師、心理諮詢師等志願者達10597人。
研究還發現,失足青年權益保護日趨規範化、人性化。社區矯正試點和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取得良好效果,全國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積極推進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社區服刑人員重新犯罪率不足1%。各地、各有關部門聘請專職社工,專門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過渡性安置幫助、心理輔導、技能培訓、職業仲介、跟蹤指導等服務。
同時,各級共青團組織也把幫助失足青少年回歸社會,重新樹立生活的信心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自2007年6月起,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實施“中國青年權益狀況研究”課題研究,選取全國13個省份的青年進行抽樣調查,共發放問卷4680份,回收有效問卷45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