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5日電(記者雷敏)不少境外就業者把到海外打工視為“淘金之旅”,但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日前提醒,公民出境務工需謹慎,一定要注意辨別,提高自我維權意識。
近年來,我國企業和個人“走出去”的步伐不斷加快,商務部的統計顯示,到2007年底,我國7000多家境內投資主體在全球173個國家和地區設立境外直接投資企業超過1萬家,對外直接投資累計凈額1179.1億美元。2008年1至11月,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471.3億美元,同比增長42%;對外勞務合作完成營業額72.4億美元,同比增長24.2%,11月末在外各類勞務人員79.4萬人。
但同時,境外勞務糾紛也時有發生,導致出境務工人員權益受損。如一些務工人員出境後或“無勞可務”,或沒有合法的工作準證,或工作環境和待遇與合同不符,工資不能兌現,被無故解雇等。
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引發境外勞務糾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境外僱主、外派企業或勞務人員中的一方不能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或合同約定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主要包括:一些無資質仲介和個人無視國家相關規定和法律法規,未經批准擅自組織外派勞務,甚至虛構勞務項目,收取高額費用,侵害公民合法權益;少數外派企業不遵守國家對外勞務合作管理規定,如不請我駐外使領館經商機構對項目進行確認,不到當地商務主管部門進行項目審查,不到勞務人員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進行招收備案,或不進行人員派出前的培訓或派出後的服務和管理,甚至有個別企業違規超標準收費或變相收取履約保證金等。一些境外僱主違反當地法律法規,侵害我勞務人員合法權益。此外,也有個別勞務人員守法意識差,不遵守當地法律法規或合同規定,與境外僱主或外派企業發生分歧等。
境外勞務糾紛發生後,商務部首先會核實情況和分析原因,並按照“誰派出,誰負責”的原則,責成相關單位妥善處理。如果是外派企業的原因,由相關地方政府責成其按規定做出處理;如果是境外僱主的原因,要求外派企業在使館的指導下加強對外交涉;如果涉嫌違規違法外派,由外派企業所在地地方政府責成有關執法部門進行查處;如果是勞務人員的原因,則要求勞務人員遵守合同和法律,並做好解釋説服工作。
目前,為確保境外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商務部對外派企業提出了具體要求,主要有:做好項目確認,詳細核實境外僱主和項目的情況;做好項目審查,規範合同;做好勞務人員招收備案,不得層層委託;為勞務人員取得境外合法工作準證,不要通過辦理旅遊、商務等簽證派出勞務人員;嚴格按標準收費,不得超標準收費或變相收取履約保證金;按規定派出培訓考試合格的勞務人員;加強境外服務和管理,要求僱主嚴格履行合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和應急措施,加大項目排查力度,及時發現並化解苗頭性問題;快速及時處理境外勞務糾紛,防止激化矛盾。
同時,商務部對外派勞務人員也嚴格要求。外派勞務人員首先要具有符合境外僱主要求的基本條件和相關勞動技能,能夠勝任工作;其次要認真遵守與境外僱主和外派企業簽訂的合同,履行合同義務;再次,要遵守我國和勞務輸入國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尊重當地人民的風俗習慣;還有,要通過正規渠道和方式反應訴求。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提醒,公民出境務工,首先要通過經國家批准的具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出境務工,不要因急於出國而心存僥倖,找一些無資質的仲介辦理相關出國手續;其次要認真了解對外勞務合作項目的真實性,查驗企業的經營資格證書和本人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外派勞務招收備案表;三是要直接和對外勞務合作企業簽訂合同,並認真核對合同條款;四是謹慎交納費用,對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要堅決予以拒絕並向有關部門舉報;五是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要通過合理渠道和方式維權,不要因採取過激行為而觸犯國內外的法律法規,給自己帶來更大損害;六是要盡可能地通過各種渠道多了解出境務工的有關情況,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